词的语法性质是什么?

词的语法性质是什么?

1、语法的性质包括概括性、稳固性、民族性、递归性四大特性。

2、语法作为语言三个基本要素之一,是具有独特属性的。

这些属性也可以看作是语法的特点。

(1)概括性

又叫做抽象性。

“概括”、“抽象”都是和“具体”相对应的。

语法中的任何一条规则都是对于若干具体语言事实加以抽象、概括的结果,任何语法规则都是抽象的而不是具体的。

(2)稳固性

稳固性,说的是不易变性。

语法规则是一种语言当中最为基础的部分,通常只发生缓慢的变化,是不容易发生急剧变化的部分。

语言中有两个基础部分,也可以说是核心部分,一是语法结构,二是基本词汇。

这两个部分通常体现着一种语言整体面貌,这两个部分的变化会引起这种语言面貌的变化。

当然,不易变性的含义还包括语法的变化是有的,只不过不如词汇、语音变化那样快那样剧烈而已。

有两个明显的例子:

一是古代汉语中的“疑问代词作宾语,宾语提前”的规则,如“吾谁欺?欺天乎?”、“尔何知?”等等,在现代汉语中已经不存在了。

二是古代汉语中的“否定句中代词作宾语,宾语提前”的规则,如“时不我待”、“不吾知也”等等,在现代汉语中也已经不存在了。

可见,语法规则的变化也是有的。

(3)民族性

语法的民族性,是说语法规则因语言的民族性而体现出不同的特性。

具体来说表现在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

在宏观上,不同语言的语法范畴种类不同。

比如,一些西方语言的名词有“性”的范畴,如“太阳”属于阳性,而“月亮”属于阴性,“上衣”属于阳性,而“裤子”则属于阴性等等,问题的关键还在于,这些分属于阴性和阳性的名词在句子当中的语法表现是不同的。

而对于这种现象,东方人或者具体说中国人就有些想不通,因为在汉语里,甚至在中国人的观念里,名词的“性”的概念是不存在的。

但是,在西方语言中,大概是由于数的范畴相对发达的缘由吧,量的范畴是不存在的。

在微观上,语法的民族性也是明显的。

 

(4)递归性

所谓“递归性”原本是数学上的术语,说的是不同的运算过程可以重复使用同一个规则。

移植到语言学上,指的是某种语法规则在同一个句法结构体的构造过程中可以重复使用,从而使这个结构体由短变长,由简到繁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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