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付折衷制与法定资本制的区别
1、法定资本制,又称实收资本制,是指公司不仅应在章程中记载注册资本的数额,而且全部注册资本必须于公司成立时全部认购、实际缴纳,公司方得成立。
法定资本制有利于防止设立空壳公司等欺诈行为,保证公司有充足的运营资金,并有助于保障债权人的利益与交易安全,但增加了公司设立的难度,可能延迟公司的成立,并可能造成资金的闲置。
2、公司授权资本制,是指只要求公司章程中记载注册资本的数额,即授权发行的资本数额,股东无需认购并缴纳全部股本,公司即可设立。
授权资本制使公司易于成立,不会闲置资金,但对维护债权人的利益与交易安全则有所不足。
3、鉴于两种资本制度各有利弊,所以一些国家又在两者之间采用一些折衷的做法,形成折衷资本制。
折衷资本制有多种形式,一种是缴付折衷资本制,它是指注册资本需要全额认购与发行但又无需全额缴付的资本制度。
一种是发行折衷资本制,它是指注册资本无需全额发行与认购,但已经发行与认购之股份对价应全额缴付的资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