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的程序有哪些?

招标的程序有哪些?

招标程序 政府采购有五种形式:1)公开招标、2)邀请招标、3)竞争性谈判、4)询价采购、5)单一来源采购。

随着政府采购工作的展开,为了规范采购行为,促进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正、公平地开展,财政部提倡采购尽是采用前两种方式,因特殊原因,需要实行后三种方式时,须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区别就在于是否发公告,就是说参加投标的范围不一样。

邀请招标仅仅限于被邀请的对象,而公开招标则只要具备资格都可以参加。

由于公开招标参加的厂商多,竞争激烈,招标效果更好些。

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的核心主要是两条:一条是政府采购尽量公开,能公开招标就不要采用邀请招标,能招标的就不要采用后三种招标,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

另一条是做好采购前准备,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准确确定采购方式和采购大纲。

政府采购涉及的范围从采购内容上讲分货物类、服务类和工程类三大部分(举例细说明货物、服务、工程)。

每一大类由于具体标的不同,因此,采用招标程序上略有不同。

(一) 简单程序分12部分(1) 接受委托(招标机构要求的接受委托内容也正是使用单位必须提供的内容)(2) 编制标书(3) 发布公告(发出投标邀请)(4) 资格预审(5) 发售标书(6) 现场踏勘(或技术交底)(7) 投标(8) 开标(9) 评标(10) (资格后审)(11) 定标(12) 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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