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招标投标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招标投标的程序包括: ▲发布招标信息 公开招标由招标单位在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及其他新闻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邀请招标应当向3个以上符合资质条件并具备招标工程承包能力的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可以采用信函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

▲进行资格预审 公开招标的工程,招标单位应当对报名投标的单位进行资格预审;经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方可参加投标。

对于报名投标单位较少、投资规模较小的公开招标工程,可以在开标后进行资格后审。

实行资格后审的,所有报名投标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招标单位根据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一般由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设计图纸以及招标单位发出的补充通知组成,其内容包括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报价要求、开标时间及地点、评标方法、拟签合同主要条款等。

实行资格预审的公开招标工程,招标文件应当售发给资格预审合格的报名投标单位;实行资格后审的,售发给报名投标单位;实行邀请招标的工程,招标文件售发给收到投标邀请书并报名投标的单位。

▲投标投标单位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相应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书及其附录 (2)投标保证金; (3)投标报价及工期; (4)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5)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况; (6)拟用于完成该工程的机械设备; (7)拟安排分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 (8)对招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的确认; (9)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文件指定的地点。

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开标、评标和中标 开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开标由招标单位主持,并邀请所有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代理人和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

政府主管部门及其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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