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报名条件

博士研究生报名条件

  申请人必须为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或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历的人员。

  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独立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过高水平的专着,其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奖励。

  具备申请博士学位基本条件的人员,应在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材料:硕士学位证书、最后学历证明、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样本、准备申请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有关学术论文,出版的专着,以及科研成果获奖的证明材料、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学位授予单位介绍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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