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书面资料的核对法,是什么?

审查书面资料的核对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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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对法是将 会计记录及其相关资料中两处以上的同一数值或相关数据相互对照,用以验明内容是否一致,计算是否正确的审计方法,其目的是查明证、账、表之间是否相符,证实被审单位财务状况和 财务成果的真实、正确、合法。

一般要在下列资料间核对:

  a.一是 原始凭证与有关原始凭证,原始凭证与 汇总原始凭证, 记帐凭证与汇总记帐凭证(或 科目汇总表)。

核对内容是所附或有关的原始凭证数量是否齐全,日期、业务、内容、金额同记帐凭证上的 会计科目及金额是否相符,原始凭证之间、记帐凭证同汇总记帐凭证之间内容上是否一致。

  b.二是凭证与 帐簿。

核对凭证的日期、会计科目、明细科目、金额同帐簿记录内容是否一致;汇总记帐凭证(或科目汇总表)与记入总帐的 帐户、金额、方向是否相符。

  c.三是明细帐同 总分类帐。

主要核对 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和 期末余额是否相符。

  d.四是帐簿与报表。

以总帐或明细帐的期末余额或本期发生额为依据,核对帐户记录同有关报表项目是否相符。

  e.五是报表与报表。

核对报表是否按制度规定要求编制,报表之间的相应关系是否正确。

  核对中如发现错误或疑点,应及时查明原因。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采用核对法作为证据的资料必须真实正确,否则核对是毫无意义的。

当缺乏依据时,相互核对的数据应至少有两个不同来源,并使其核对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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