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2022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2022年汉中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规则出台。

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

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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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规则

第十条学院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招生政策和有关规定,实行“阳光招生”。

在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按照“学校负责、招生监督”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公平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学院按照各省(自治区)规定的比例查阅考生档案,根据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者报名,严格执行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符合加分或减分要求的考生的待遇,按照原籍省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专业招生应当根据考生的专业意愿,按照总分优先、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

a志愿专业全额录取后,调整录取B志愿专业,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名专业志愿。

如果考生的专业志愿者未被录取,服从专业调动的考生将被调到未满专业;专业计划已满且不服从调动的候选人将被解雇。

第十四条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五条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应当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师范生实行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参考标准。

请根据自己的情况仔细申请考试。

第十六条各省(自治区)招生工作结束后,招生结果将及时在汉中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考生可在线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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