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法定人数是指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两重含义。

法定资格是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可以作为股东的资格。

法定人数是《公司法》规定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

《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限定为五十个以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公司必须有充足的资金才能正常运营。

股东没有出资,公司就不可能设立。

股东出资总额必须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重要环节,公司章程由全体出资者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经全体出资者同意,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除其名称应符合企业法人名称的一般性规定外,还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

  

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组成、产生、职权等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要求。

公司的组织机构一般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或股东会、执行董事、一至二名监事、经理。

股东人数较多,公司规模较大的适用前者,反之适用后者。

拓展资料:

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有限公司,中国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我国法定公司有两种形式:有限责任公司(co.,ltd或ltd.)和股份有限公司(co.,ltd.)

参考资料:

百科 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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