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申办幼儿园需要哪些条件

成都申办幼儿园需要哪些条件

第一步:领取材料。

申请人到成华区政府政务大厅教育局窗口咨询,了解申办各类学校的前置条件,领取办事指南及相关材料。

(注明:申办民办学校(初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经初审后,举办者应到区民政局为所申办学校名称核名,再到所属街道及所在地消防部门签意见,学校内设有食堂的还需到区卫生防疫部门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明,新装修校舍还需相关部门出具的环保检测合格报告。

第二步:报送申请材料。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在区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提出申请,由工作人员审核合格后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受理条件、不能当场更正的,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后受理)。

第三步:现场审查、审核。

对已受理的筹设申请,将组织相关人员依法进行实地审查,提出初审意见。

对实地审核合格的筹设申请,发给批准筹设通知书;实地审查不合格的,对不同意筹设的原因予以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后,可重新提出申请。

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也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

第四步:批准与发证。

对实地审核合格的正式设立申请(筹设期满申报正式设立申请时,应附筹设期间工作情况报告),以书面形式作出批准的决定,并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对不批准正式设立的,予以书面说明。

应当报送上级机关审批的按审批权限逐级上报。

所需材料: 1、办学申请;

2、民政局核名通知书;

3、成都市成华区民办学校申报表

4、申报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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