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报关单填制中征免不同,需分项申报是什么意思?

请问,报关单填制中征免不同,需分项申报是什么意思?

有的时候,一个产品在进口的时候贸易方式相同,但是“征免”会有两个。

比如一个设备出境维修,然后再复运进境。

这时贸易方式是“1300”,那么在复运进口的时候就要以境外的修理费和材料费计征关税。

但是,这个时候只进来了一件商品哦~~~那么,同样的商品报两项,一项的征免是全免,用来核销维修出口的报关单;另外一项的征免是照章征税,用来按维修费计征关税。

如果换个例子:一套特定减免税进口的设备,生产厂家随附20Kg试车材料在这种情况下两者的性质不同,其实主要是试车材料的状态特殊(如果是一个台灯上面带一个灯泡、厂家又配了一个备用灯泡就可以报一项了)。

所以必须分单填报,因为设备是花钱买的,试车材料是人家白送的。

这样就要分为2025(或2225)和3339两份报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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