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制产品增值税所得税销售收入的确认

试制产品增值税所得税销售收入的确认

我来回答:

试制的产品如果对外销售或无偿的赠送给消费者,都要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

关键是由于试制的产品,如果没有同类产品价格其计税价格如何计算?举个例子:如果企业试制a产品,成本为100元,利润率为15%,则产品的计税价格=100+100*15%=100(1+15%)=115.如果试制50件,其计税价格(不含税的价款)=115*20=2300,若对外对外销售或无偿的赠送给消费者,应计算的销项税额=2300*17%=391元。

当然了按照收入和成本的差额形成利润,还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以上 回答望或多或少对你能有点益处。

特此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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