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折旧”?

什么是“折旧”?

又称为“固定资产折旧”。

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

使用寿命是指固定资产的预计寿命,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应计折旧额是指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固定资产折旧的概念基础在第一次工业革命(产业革命)以前,会计上几乎没有折旧概念,此后,由于大机器、大工业的发展,特别是铁路的发展和股份公司的出现,使人们产生了长期资产的概念,并要求区分“资本”和“收益”,因此而确立了折旧费用是企业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费用。

折旧概念的产生即是企业由收付实现制向权责发生制转变的重要标志,其概念基础是权责发生制以及体现这一制度要求的配比原则。

按照配比原则,固定资产的成本不仅仅是为取得当期收入而发生的成本,也是为取得以后各项收入而发生的成本,即固定资产成本是为在固定资产有效使用期内取得收入而发生的成本,自然与收入相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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