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界都有哪些灾害

自然界都有哪些灾害

凡危害人类生命财产和生存条件的各类事件通称之为灾害。

纵观人类的历史可以看出,灾害的发生原因主要有二个:一是自然变异,二是人为影响。

因此,通常把以自然变异为主因的灾害称之为自然灾害,如地震、风暴潮;将以人为影响为主因的灾害称之为人为灾害,如人为引起的火灾和交通事故。

 

自然灾害形成的过程有长有短,有缓有急。

有些自然灾害,当致灾因素的变化超过一定强度时,就会在几天、几小时甚至几分、几秒钟内表现为灾害行为,像火山爆发,地震、洪水、飓风、风暴潮、冰雹等,这类灾害称为突发性自然灾害。

旱灾、农作物和森林的病、虫、草害等,虽然一般要在几个月的时间内成灾,但灾害的形成和结束仍然比较快速、明显,所以也把它们列入突发性自然灾害。

另外还有一些自然灾害是在致灾因素长期发展的情况下,逐渐显现成灾的,如土地沙漠化、水土流失、环境恶化等,这类灾害通常要几年或更长时间的发展,则称之为缓发性自然灾害。

 

许多自然灾害,特别是等级高、强度大的自然灾害发生以后,常常诱发出一连串的其他灾害接连发生,这种现象叫灾害链。

灾害链中最早发生的起作用的灾害称为原生灾害;而由原生灾害所诱导出来的灾害则称为次生灾害。

自然灾害发生之后,破坏了人类生存的和谐条件,由此还可以导生出一系列其他灾害,这些灾害泛称为衍生灾害。

如大旱之后,地表与浅部淡水极度匮缺,迫使人们饮用深层含氟量较高的地下水,从而导致了氟病,这些都称为衍生灾害。

 

当然,灾害的过程往往是很复杂的,有时候一种灾害可由几种灾因引起,或者一种灾因会同时引起好几种不同的灾害。

这时,灾害类型的确定就要根据起主导作用的灾因和其主要表现形式而定。

 

"自然灾害"是人类依赖的自然界中所发生的异常现象,自然灾害对人类社会所造成的危害往往是触目惊心的。

它们之中既有地震、火山爆发、泥石流、海啸、台风、洪水等突发性灾害;也有地面沉降、土地沙漠化、干旱、海岸线变化等在较长时间中才能逐渐显现的渐变性灾害;还有臭氧层变化、水体污染、水土流失、酸雨等人类活动导致的环境灾害。

这些自然灾害和环境破坏之间又有着复杂的相互联系。

人类要从科学的意义上认识这些灾害的发生、发展以及尽可能减小它们所造成的危害,已是国际社会的一个共同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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