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文 - [先秦] 诗经的诗词

烈文 - [先秦] 诗经的诗词

烈文

[先秦] 诗经

烈文辟公,锡兹祉福。
惠我无疆,子孙保之。
无封靡于尔邦,维王其崇之。
念兹戎功,继序其皇之。
无竞维人,四方其训之。
不显维德,百辟其刑之。
於乎前王不忘。

《周颂·烈文》对诸侯具有安抚与约束的双重作用。全诗共十三句,不分章,可按安抚与约束之意分为两层:前四句和后九句。前四句是以赞扬诸侯的赫赫功绩来达到安抚的目的。这种赞扬可以说臻于极致:不仅赐予周王福祉,而且使王室世世代代受益无穷。助祭的诸侯都是周王室的功臣,被邀来助祭本身就是一种殊荣,而祭祀时周王肯定其功绩,感谢其为建立、巩固周政权所作的努力,使诸侯在祭坛前如英雄受勋,荣耀非常,对周王室的感激之情便油然而生。

但是,周王为君临四海的天子,对诸侯仅有安抚,只让诸侯怀感激之情是不够的,他还必须对诸侯加以约束,使诸侯生敬畏之心。后九句以“无”领起,这个“无”通“毋”,释“不要”,为具强烈感情色彩的祈使词,使文气从赞扬急转为指令,文意则由安抚转为约束。七句中用了两个这样的“无”,以断然的语气,训诫诸侯必须遵从;“百辟其刑之”,更是必须效法先王的明确训令;而“前王不忘”似乎只是训诫诸侯不要忘记先王之德,却又隐含不要忘记先王曾伐灭了不可一世的商纣,成王也在周公的辅佐下平定了管叔、蔡叔、武庚的叛乱,即不要忘记周王室具有扫荡摧毁一切敌对势力的雄威。

后九句的指令、训戒,具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即正名。《左传·昭公七年》:“天子经略,诸侯正封,古之制也。封略之内,何非君土?食土之毛,谁非君臣?故《诗》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段话中所说的君臣名分,与《周颂·烈文》这首诗所表达的完全一致。后者虽然没有点出“君臣”二字,含义却更加深刻:诸侯的功绩再大,也不过是尽臣子的本分而已,并且仍要一如既往这么做下去;周王的号令诸侯,乃是行君临天下的威权,并将绵延至子孙万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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